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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概述
2012-03-02 来源:弘博报告网整理 文字:[    ]

   我国具有商业银行性质的金融机构主要分为七类,即四大银行、其它股份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外资商业银行及其它财务机构。

   受益于国民经济的增长,我国银行业快速发展,在融资活动及信贷资金的配置中仍发挥着主导性的作用。近年来我国银行业体现出的发展趋势主要有:
   (1)为防范金融风险,改善我国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逐步开放金融市场,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实施了一系列措施,加大监管与改革力度。
   (2)随着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取得阶段成果及外资银行的参与度不断上升,未来我国银行业竞争将进一步加剧。
   (3)随着客户对金融产品和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以及金融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中间业务产品和服务将成为各商业银行重点发展的领域;同时,由于消费者对金融产品及服务之需求预期将更趋多元化及复杂,亦带动对保险及资产管理服务之需求。
   银行业主要受中国银监会、人民银行的直接监管,2003 年4 月之前,人民银行是银行业的主要监管者和指导者,2003 年4 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后,履行对银行业的监管职能,人民银行则保留了其中央银行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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