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光临中国的行业报告门户弘博报告!
分享到:
二手车交易合同范本节后出台 商用车能否受益
2007-03-13 来源:商用汽车新闻 文字:[    ]

  卡车用户张大爷近来有个烦心事。日前有个熟人晓得他懂车,托他买辆旧货车,准备开春拉货。张大爷也见过买卖旧车的事,但那都是熟人交易,双方看好车谈好价钱,然后去旧车市场交易、办手续。不过张大爷担心,熟人交易也有风险,这些旧车的车况基本都存在问题,很多车都因超载而磨损严重,普遍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大修。万一买了之后出了问题,他可就两边不是人了。

  张大爷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首先看一下二手车市场上旧车的来源:一是分期付款的车辆,因经营不当被银行强制收回而成为二手车;二是进入折旧期的车辆,维修费用增多,使用成本越来越高;三是由于大城市环保排放标准越来越严格,一些不符合排放标准的皮卡、轻客等商用车退出城市或者城市周边,流通到城乡结合部、农村去;四是事故车辆或是肇事车辆,占旧车交易的10%;五是报废车辆,当然这是非法的。

  前三种情况的二手车,一般不存在什么问题,而最后两种的情况靠“眼力”很难鉴别,张大爷即使跑了几十年运输,也不怎么敢到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去看车。他说:“买车一般都找知根知底的熟人买,不怎么敢相信二手车市场,那里有很多'车贩子',容易被骗。”

  《二手车交易合同文本范本》节后出台

  张大爷的担心可能会随着我国对二手车市场的逐步规范而消失。据参与《二手车交易合同文本范本》(以下简称《范本》)制定工作的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季君透露,春节后合同文本范本会公布。这是继我国于2005年10月公布《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2006年6月实施《二手车交易规范》之后的又一个二手车市场规范性动作。

  记者通过走访发现,在国内的二手商用车交易行为中,大部分交易合同都以交易时间点为界,规定交易行为发生后,卖家与车辆再也没有关系,车辆的一切状况均由买方自行负责,不得追究卖家的责任。那些在交易时观察不到的车辆故障,只能买家自己掏腰包去修理。这也正是张大爷烦心的来源,万一买到了“问题车辆”,可就不好交代了。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告诉记者,《范本》的制定将进一步理顺二手车买卖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范本》中将明确经营者对最终消费者的告知义务,买家的利益将受到国家法律保护。有了这个《范本》的保护,张大爷在二手车市场买车也有解除“后顾之忧”的法宝了。

  罗磊进一步解释说,现在我国新车的价格体系不透明,买家在与二手车经纪商、原车主交易时,对车辆的技术状况和性能了解的又不够,双方存在着信息不对称,故需要规范性的合同来保护双方利益。比如,交易者必须如实交待车辆是否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如果买家买了以后,通过检测发现诸如底盘变形很大等严重问题时,可以保留对卖家追溯的权利。

  二手商用车交易亦受保护

  有人说,二手商用车交易存在的问题比乘用车少一些,其消费者以企业和个体商户为主,大部分商用车的买家都是“懂行的”,对车辆的技术状况比较了解,内容详细的交易合同《范本》对他们的保护不大。

  某汽车咨询公司驻京办的调研员王春则认为,不排除那些买了二手商用车后继续投入运营的买家,在保护自身利益方面能力比较强,但也有一些二手商用车的买家是机关、单位或者其他商品生产企业,购买二手车用做通勤车之类的,属自用范围,并不懂车。这时,买家顶多是聘请个司机开车,司机不可能对所有车辆了如指掌,必然需要法律规范的保护。

  罗磊也认为:“即使再懂行的人也有看走眼的时候。而《二手车交易合同文本范本》帮助他们在看走眼的时候,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二手车交易合同文本范本》出台,对交易双方都是个规范。”由于《范本》是覆盖所有车型,对二手商用车的交易也有约束力,同样保护交易双方的权益。看来,如果张大爷等《范本》出台后再去买车,会更加安全。
文字:[    ] [打印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