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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众议院通过对棉纺制造商特殊进口配额规定
2007-08-08 来源:csas 文字:[    ]

  2007年7月27日,美国众议院通过的农业法案中包括一项条款,该条款将取代2005年被世贸组织裁定为不合法的棉纺竞争力项目。该条款也允许美国纺织厂在特定条件下进口原棉。

  此前的竞争力项目可以帮助纺织厂进口超出每天原棉消费量的棉花,而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新农业法案将于2013年7月31日到期。该法案规定,在4周时间内,美国棉花价格高于远东价格时,纺织企业可以获得特殊进口配额。

  新支付系统规定在国内价格高出国际价格时,须支付4美分/磅的保证金,但这些资金必须用于收购、建设或土地扩张、种植、设备和机械的购买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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