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游费上限终案:主叫6角/分钟 被叫4角/分钟
2008-03-10 来源:东方早报 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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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部、国家发改委昨天公布了移动电话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新方案:主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6元,被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4元。占用国内长途电路不再另行加收国内长途通话费。
新方案将从今年3月1日起执行,因技术原因经批准可适当推迟,但最晚不得超过2008年5月1日零时。
根据这一方案,上海地区的手机用户(不考虑套餐因素)的漫游费将普遍下降50%左右。
新方案简化了漫游资费结构,合并国内漫游通话费和漫游状态下的国内长途通话费;不区分后付费和预付费用户;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实行主被叫差别定价。信息产业部、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最终方案已考虑本地单向收费因素,漫游状态被叫收取的费用是长途费用。
按照要求,现行资费方案中,国内漫游状态下的通话费(含漫游状态下的国内长途通话费)高于新方案标准的,由电信企业按照上述标准降低;低于上述标准的,不得借机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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